暑假单位组织旅游,以部门为单位组团,自选路线。我负责本部门选择旅行社、确定报价等事宜。此前无相关经验,挑选、甄别线路就花了几天时间,报价单看得我头晕目眩,着实“锻炼”了一番。
在一家旅行社附加说明中,发现这么一句话,被吓到了:
教师及学生团价格加收400元/人
我和同事们都大吃一惊─为何教师、学生要多出钱?转而一想,大概猜出了个中缘由:学生无收入,而教师太抠门,不肯消费也!打电话过去,对方闪烁其辞,答曰:“教师教师知识分子,社会地位高,故收费也相应增加。”真是Orz!What's the f**k ...!"是怕教师不肯消费吧?“对方笑笑,默认。
后来经过了解,发现几乎每家旅行社都会有这么一个规定,ms是行规,只不过有些没明目张胆地写出来而已。时至今日,原来教师还是”臭老九“啊!
可是,教师真的抠门吗?
诚然,教师购物一般比较理性,不会一掷千金地购买昂贵的奢侈品或服务。我很多同事对景区那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、土特产等喜爱有加,他们常常大包小包地往回带─或装饰家居,或馈赠亲友,出手可谓大方。无奈很多地方的纪念品实在没什么特色,家门口的地摊上都能买到,何必要在旅游时买?花钱不说,还费力、占地方。
和十几年前相比,教师的收入已经翻了好几番,但从整个社会来看,只处于中等水平,老师们都不富裕啊!依我看,旅行社的这一个”规定“,实为教师收入不高的证明。旅行社最喜欢什么样的旅客?大款、明星,还有当官的。
其实说到这儿还没有说到问题的关键,让教师多交钱,不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强制性消费吗?不过换了个马甲而已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